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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司法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惠民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2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31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大洼区司法局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送法上门,法律惠民暖民心。为加强对财产安全、生命健康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自2月起,大洼区司法局在全系统启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传活动,专门组成一支由普法宣传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小分队,依托法律惠民活动对全区各镇(街道)、企业开展现场普法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册及宣传袋、设立法律热线、现场授课、法律咨询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内容,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真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普法的广度、深度和温度。

    应援尽援,绿色通道惠民生。为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大洼区司法局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农民工、贫困户、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的案件,积极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需求,做到应援尽援。自活动开展以来,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事项及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于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无偿上门服务,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细化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各环节工作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切实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优化服务,提升质效解民忧。大洼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效率,继续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3452148”法律咨询热线全天候24小时在线服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模式。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满足诉讼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并针对不同需求的当事人,常态化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超市化”的法律服务。

    公益行动,汇聚力量解民困。为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基层依法治理品牌有效衔接,推进基层“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200余人次。区司法局及区法律援助中心广泛动员法律服务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组织开展“法律人员进乡村”公益性法律援助系列行动,为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法律问题,让百姓进一步感受到政法队伍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热情。截至目前,已调解民事纠纷30余起,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0余次。同时,大洼区司法局走进田家街道昆仑酒店,为企业人员开展了一场精彩实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法治座谈会。根据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向该企业赠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及相关书籍,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将为民服务落到实处,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架起干群“连心桥”。

    大洼区司法局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了以实事映初心,以服务暖民心,全面塑造了大洼区司法行政系统便民、利民、护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