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选好清风干部 让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这几日,盘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评选出的33名“清风干部”在百姓中引起了热议,这是盘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激发广大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勤勉负责、干事创业,营造“清风起、气象新”的清廉干事氛围,构筑基层良好政治生态的组合拳之一。
在评选之初,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以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了总体目标要求、申报范围、“清风干部”条件、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确保实现好中选优、树立典型。在明确评定标准后,紧盯评选关键环节,把“清风干部”评选作为对全县镇村干部进行的一次“政治体检”,划好评定“红线”,明确列出参选人员4种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7种不得参选的行为,将干净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作为,积极推动盘山县高质量发展的优秀干部作为推选重点,真正让“干实事、能干事”的干部入选“清风干部”行列,让“清”者不遗漏,让“浊”者无法混入队伍,确保选树的“清风干部”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
在评选时,评定小组组织13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选树动员部署会,对评选工作的具体步骤进行全面指导,明确指出对在申报、审核、评定过程中不如实填报,把关不严及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责任。为保证评定公平公正,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开展调研等方式,深入挖掘“清风干部”的先进事迹,防止出现名不副实现象。经过各镇(街道)初审、评选小组办公室复审、评定小组终审的三道“关口”后,剔除5名不符合标准的干部,最后共评选出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33名清风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通过微信群、户外公示栏等众多媒介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当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定小组为每名清风干部制作并颁发了办公桌摆台、胸前挂牌以及清风干部标志性徽章,并通过“印象盘山”和“清风盘山”公众号进行公告,加大清风干部先进事迹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领,树立正向激励风向标,传递担当有为正能量,为构筑基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