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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公安持续发力“断卡行动”再添战果

发布时间:2023-10-20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16


“只需出售或借用你的银行卡、电话卡,就可以获得上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报酬,躺着就可以轻松赚钱。”看到这样的广告,你是不是很心动?警方表示,如果有人向你介绍这样的赚钱方法,请立即提高警惕,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近日,双台子公安分局多警种联合作战,抓获了2名嫌疑人,为“断卡行动”再添战果。

10月11日起,双台子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民警在对一个“断卡”线索核查时,发现辖区居民马某、步某某持有的多张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民警立即对马某、步某某进行了传唤。经查,违法行为人马某、步某某分别于2023年7月、10月,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其名下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其中步某某从中获利1200元。核查确认,二人银行卡资金流水共计10余万元,涉嫌为电信诈骗资金。马某、步某某到案后,对其二人出借银行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马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步某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1300元。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断卡行动”是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断卡”即是斩断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警方再次提示,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切勿贪图小利小惠或抱有侥幸心理,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账号等个人重要信息转借、出售给他人,最终成为诈骗分子作为通讯联络、转移涉案资金的工具,也让自己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提供“两卡”虽不是直接诈骗行为,但在已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提供电话卡、银行卡帮助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