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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对新列管精神药品强化监检

发布时间:2024-08-2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63
  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有关加强列管药物管理最新精神,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强化针对“右美沙芬”等药物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发文,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为加强精神类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药物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专门部署,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环节为重点环节,以右美沙芬、依托咪酯原料药、曲马多复方制剂、莫达非尼、含复方地芬诺复方制剂等2023年以来新列管或调整管制级别品种为重点品种,对未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新列管库存产品备案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在经营企业自查基础上,执法人员重点对零售药店右美沙芬等列管药品购销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药品的供货资质、查看药店进货记录、随货同行单、库存情况,查看是否凭处方销售等情况,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去向可查。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精神病医院、医疗机构,从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供货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内容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管理制度,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从流通渠道流失。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还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 形成监管合力。发现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