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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划定23处年货临时销售点

发布时间:2022-01-1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57


双台子区的沿堤北街(早市)、湖畔小区、东风市场南门等,兴隆台区的鹤舞路钻井市场对面、兴隆集贸市场北门、步行街兴隆大厦东侧……这些都是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规范后的年货临时销售地点。近日,市城管执法局为销售和购买年货的市民规范点位23处,方便群众购销年货。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又是一年年货上市时。市城管执法局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整洁祥和的节日氛围,提前规划,拿出有力措施,既满足市民群众节日生活需求,又确保春节期间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稳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城管执法局在辖区大队实地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参考历年销售和购买的习惯、考虑市民采购便利的基础上,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通过提前谋划、科学选址、实地调研、协调沟通,双台子城管执法大队规范点位12处,兴隆台城管执法大队规范点位11处,为2022年春节临时年货销售场所。设定时间:双台子区从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开始至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七)结束;兴隆台区从1月2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开始至2月6日(农历正月初六)结束。

过去,春节期间群众进城销售,主要选择人流密集的地方,所以市区主要干道、小区门前等地方成为首选。市民春节菜篮子、米袋子获得满足的同时,垃圾大量增加、市容环境管理无序。为了方便市民购销,满足市民购买年货的需要,解决以往市区春节期间年货购销管理无序、污染街路环境卫生等问题,今年的临时年货销售地点设置以便于交易、利于交通为宗旨,点位由辖区大队选址。1月10日, 双台子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双台子城管执法大队相关人员, 对全区范围内露天市场、繁华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地带逐一进行了实地考察,最终确定12处作为临时年货销售场所。

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与各部门联动配合,疏导各类年货经营摊贩。辖区执法大队负责年货销售摊点的规范与管理,设专人值守,执法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广泛宣传,第一时间向摊贩告知、宣传、详解地点,“请”他们进入临时场所,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及时告知其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对每个场所的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经营区域等进行了严格规范。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销售,严禁露天屠宰牲畜、活禽,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超范围经营、超时间销售,严禁使用扩音设备辅助销售。并需携带清扫工具,做到自产自清。消费者要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做到随产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安全规范。

今年年货销售点位遍布市区,市民可以走最少的路、到最方便的地点购买。

市城管执法局全面持续开展节前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流动商贩、流动摊点进行规范整治,对店外经营、乱堆乱放、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辖区大队创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早中晚高峰期间的市容管理,实行错时执法,做到违规现象随见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