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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部分街路允许占道经营

发布时间:2023-09-27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48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双节”期间,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城区次街次路、背街小巷适当放开店外临时占道经营,时间从9月26日起至10月6日(河蟹、秋菜市场除外)。

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安全有序、合法合规、干净整洁的工作原则,在全市城区推行“四允许、三坚持”惠民便企服务措施,助力经济发展。

允许大型商业载体开展特色外摆。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等利用自有用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在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范围内,确定经营时间,设定经营品类,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特色外摆经营。

允许举办大型户外展销活动。支持相关单位利用城市大型公共广场、体育场等场地,举办汽车、家电、文创产品、非遗产品、地方名特优产品展销会等大型户外展销活动,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允许沿街经营单位和商铺开展户外宣传促销。具备条件的临街商家可在门前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和商品展示;可以利用展台、拱门、花车花篮等招揽顾客。

允许设置河蟹、秋菜等临时性季节市场。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在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

坚持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双节”假日期间,设立彩虹门不得跨街,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在活动点位周边发放宣传单,严禁在交通路口等地进行发放;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外放宣传设备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活动完毕后,彩虹门、条幅要及时拆除。所有商业外展外摆地段不允许露天烧烤、地面油污等,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优化停车秩序管理,规范牙石以上机动车停放;加强共享单车运维调度,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一街一策、一点一策,做好秩序维护和环境保障工作。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宣传引导企业、经营者在规定区域、限定时间内有序、规范经营,满足企业、市民需求。督促京环集团强化环卫跟踪保障,对重点区域周边公共卫生间实行专人值守,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处置收运工作。

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将指导、引导企业、商家、农户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规定范围、规范经营,共同遵守公共秩序,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市城管执法局落实审慎包容监管,采取柔性执法,对一般性违法行为,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确保中秋、国庆“双节”假日期间临时占道经营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