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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23-10-0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447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

检查中,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大洼区某电动车经营店内正在销售的一辆电动四轮车未见3C认证标志,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车辆车身未见3C认证标志,当事人也不能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该经营店构成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的单位,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宣传了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法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3C认证相关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电动车,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查看3C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合格证上信息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齐全,确保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