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此文件废止)盘政发〔2004〕25号 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09-02 | |
主 题 词: |
(此文件废止)盘政发〔2004〕25号 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幻影娱乐注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幻影娱乐注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和规章,强化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幻影娱乐注册的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幻影娱乐注册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 2.审定本地区消防工作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3.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议事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4.制定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及时修订新开发和旧城区改造消防规划。 5.负责做好城镇消防设施建设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工作,保障经费投入,保证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解决城镇建设中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历史“欠账”;督促各部门在城镇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6.积极发展公安、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积极推动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使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成为乡镇和农村扑救火灾的重要力量。 7.负责组织本县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积极督促教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有效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制定和完善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并组织实施,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特大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9.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依法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 10.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消防法规,补充和完善本地区消防法规体系,检查本地区消防行政执法情况。 11.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 12.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中所需物资的调配,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13.将消防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总结评比。 二、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 2.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3.积极发展公安、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推动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工作。 4.负责组织本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5.制定和完善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并组织实施,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特大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6.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依法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 7.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 8.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中所需物资的调配,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9.将消防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总结评比。 三、市直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一)市发展计划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全市消防事业建设发展总体计划。 2.负责消防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二)市建委消防工作责任 1.负责组织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在城市建设中同步组织实施。 2.结合城市的改造,合理确定消防安全布局,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督促县政府制定落实城镇消防规划。 4.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审查工作,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消防设计规范,严把消防队伍的审批关。 5.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保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进行,并保证建设资金到位。 (三)市财政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编制消防事业费预算,落实各项消防基础建设和装备建设资金。 2.认真执行消防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并保证专款用于消防装备建设。 (四)市城建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及时新建、补建市政消火栓,满足消防灭火救援的需要。 2.负责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 3.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把审批关,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市经贸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 2.负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培训,提高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3.会同消防部门负责对各类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公安消防机构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2.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3.协调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火灾事故情况的汇总工作。 (七)市消防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职责。 2.依法对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项目消防审批和验收工作。 4.严格执勤备战制度,保证人员和装备时刻处于最佳战备状态,及时救助遇险人员和扑灭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 (八)市工商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严格执行前置审批各项规定,严把从业审批关。 2.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九)市文化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严格履行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程序,严把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审批关。 2.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各类消防违章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负责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十)市教育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各类消防违章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负责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将消防知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内容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范畴。 (十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特殊工种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工作。 2.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伤残人员的等级鉴定工作。 (十二)市广播电视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知识宣传工作。 2.负责构建消防信息传递和公示、曝光平台,做好各类消防专题的深度报道和连续性报道工作。 (十三)盘锦日报社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负责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开展火灾警示预报。 2.负责构建消防信息传递和公示、曝光平台,做好各类消防专题的深度报道和连续性报道工作。 (十四)通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传递火警、火灾和抢险救援信息的通讯设施,保证消防通讯畅通无阻。 2.负责火场通信保障工作,保证灭火通讯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五)其他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在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期间,服从调度和指挥,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扑救。 四、企业、社团、组织、个体经营业户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全面负责本部门、本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因为消防工作的重大疏漏而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并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3.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应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5.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专兼职防火人员、重点工种和危险部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7.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开展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8.发生火灾后,组织和引导在场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9.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半年、全年考核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