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房规划用地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居民
建房规划用地管理的意见
市政府:
近年来,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安排,幻影娱乐注册城市住宅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绿化美化等方面发展较快,一些违法建设用地问题也日趋突出,严重阻碍了城市建设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房用地管理,杜绝违法建设用地行为,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停止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居民建房用地规划的审批
(一)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包括:
1.兴隆台区
兴盛街道:杨家村、兴隆村(不含前六队、后六队)、八里村(不含周荒、王荒)、于家村的前五里、后五里。
兴海街道:赵家村(不含郭岗子)、东跃村(不含公园大街南)。
2.双台子区
红旗街道:秃尾村(不含城北街以北、秃尾新区)。
辽河街道:魏家村。
胜利街道:八一村(不含沟铁路东)。
凡在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自2004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审批;确需改建的危房,经规划、房产部门确认后,履行报批手续。
(二)停止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居民建房用地规划审批后,对具备建房条件确需住房的居民,提倡购买商品房。对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安排在近期规划范围外建房。
二、严格控制城市远期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
(三)坚持实行村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和建房条件、用地标准公开制度。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由本人申请,经当地街道(分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评议后,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由其确定用地计划指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具备建房用地户向村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当地街道(分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将具备建房用地户名单上报(每年3月31日前上报上半年建房户名单,6月30日前上报下半年建房户名单)市国土资源部门,由市建委、国土资源、规划、监察部门对建房申请的审查审核情况进行会审,确定建房户数并办理建房指标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凭建房指标卡履行审批手续。
(四)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条件和用地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用地标准不得超过19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8平方米;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五)实行规划用地统一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进行建房的农村村民需要申请建房用地的,必须到市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乡(场)村、分场有计划地在城市近期规划范围外建新村,避免重复动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建设和动迁损失。新村的规划选址、建设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由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初步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七)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属于大洼、盘山县辖区的行政村村民建房用地,由县城建和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第(三)、(四)、(五)项之规定办理。
三、严格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八)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房规划用地统一管理后,土地登记发证和房屋产权产籍由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局统一管理。核发房屋产权证时,以规划审批建筑面积为准。超面积建筑部分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登记发证。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遏制乱搭乱建违法用地行为
(九)市城建监察、土地监察部门要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切实杜绝乱搭、乱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十)要建立健全城建、土地监察立案、办案、监督检查、复查、回避、奖惩、领导责任等制度,促进城市规划区域内土地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十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城建、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和城市土地的有效利用。对于在居民建房规划用地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幻影娱乐注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幻影娱乐注册国土资源局
幻影娱乐注册房产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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