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6〕104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10-14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6〕104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幻影娱乐注册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房产局拟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43号)精神,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调控目标 充分认识稳定住房价格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完善住房供应、控制不合理需求两方面入手,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实行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支持和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二、调整供应结构,完善供应政策 (一)按照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市建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平房区改造计划,合理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确保供求基本平衡。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幻影娱乐注册“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严格落实。每年各类型房屋供应向社会公示。 (二)在审批新开工商品房建设项目时,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2006年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按照上述标准对其规划进行重新审查和修改。 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通知书,市建委负责对开发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一步核准住房面积,凡达不到要求不得核发审查合格书。 按国家政策,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商品房开发项目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标准,以及容积率、住房销售价位、开工与竣工时限等内容。 (三)市建委、房产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幻影娱乐注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重点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优惠政策,降低开发建设成本。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户型面积,严格审批销售价格,严格审查购买对象。 (四)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市房产部门要确立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补充、土地净收益和鼓励社会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 (五)规范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市房产部门要加强对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将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商品房销售统一纳入房地产交易市场,形成市场统一、管理规范、依法交易、信息公开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体系。加强管理服务与宣传指导,进一步优化、公开服务程序,采取简便易行的操作办法,积极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 三、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严格土地管理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编制好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优先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要定期公布土地基准地价,以基准地价为依据,采用综合评标的办法,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防止土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买炒卖”土地行为,抓紧清理闲置土地,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土资源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强化税收、信贷政策调节作用,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一)严格执行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为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二)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三)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五、依法加强城市拆迁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城市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市房产局要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未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资金不到位时,不得实施强迁,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六、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企业管理机制,建立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清除制度,健全房地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实行对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量化管理。对信誉好、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做大做强;对运作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情节严重的,降低或注销开发资质。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和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开发项目建设意见书、开发计划、项目资本金、项目手册、项目验收备案等制度。 (三)加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制度,预销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预销售许可后3日内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开发企业在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预销售或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对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的查处力度,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七、进一步健全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与消费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逐步加强房地产统计管理,市统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标准统一的房地产统计体系。掌握全市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由市房产局牵头,市建委、国土、统计、税务、金融、物价等部门配合,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和房价情况。统一口径、统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引导广大购房者的市场心理预期,更好地引导理性投资与消费。 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房产、财政、物价、税务、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稳定住房价格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玩忽职守、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幻影娱乐注册中心支行 市国土资源局 市统计局 市房产局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