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9〕32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盘锦电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9-06-11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9〕32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盘锦电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经委《关于加快盘锦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盘锦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盘锦电网建设,改善电力供应,满足用电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12号)和全省有关电网建设和改造会议精神,结合幻影娱乐注册实际,现就加快盘锦电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盘锦电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盘锦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成立电网建设领导组织机构,研究和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电网建设的规划管理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电网建设的实施工作,并将电网规划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其它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实施。城乡建设规划中未包含电网规划的,要及时依法补充修改;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应进行动态调整,保障电网建设用地。对已纳入各级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要予以严格保护,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确需调整的,必须经盘锦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建立电网建设项目核准和审批绿色通道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核准、做好服务的原则,加快电网工程前期工作进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电网建设核准和审批的“绿色通道”。
市发改委要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等工作。
市物价局要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并对相关部门核准和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下限或优惠。
市环保局要加快办理电网建设项目涉及环保方面的相关手续。
市建委(规划办)、各县规划部门按照属地化规划管理原则,负责加快辖区内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的审核,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国家、省发改委核准和盘锦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电网建设项目可先行开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相关工作,努力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保证电网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安排,涉及改变布局的,要及时予以调整。电力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输电线路走廊不征地;输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不办理用地手续,按现行补偿标准给予征地补偿;变电所所址以政府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辖区内电网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要积极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各类问题。同时要做好相应用地的保护工作,对以获取赔偿为目的,恶意设立各类建(构)筑物和种植各类植物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市农委(林业)、水利、城建、消防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电网建设,按照绿色审批通道的要求,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油田、铁路以及驻盘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在电网建设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和相关方面的协助。
电力部门要及时与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沟通,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调整好电网建设规划。要加强与油田、部队、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全面考虑油田地下管网分布、军事设施用地及跨越铁路等问题。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变电站和线路走廊用地的选址,及时将电网项目勘查确定的线路路径和站址通报所在地政府备案。
对66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及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以加快电网建设项目的申报及核准。
四、对电网建设项目予以政策支持
电网建设项目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审批原则,对以下费用及不可预见性收费给予政策支持: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免收临时占道费、临建费;
3道路挖掘修复按照修复成本收费;
4建成区内树木砍伐按照树木(苗)成本收费,建成区外树木砍伐根据树木性质合理补偿;
5绿地补偿费按照修复成本收缴,或由电力部门按照原标准进行修复。
五、做好电网建设的宣传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电力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盘锦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经委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盘锦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家升(副市长)
副组长 王子信(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学明(市经委主任)、苏永兴(市发改委副
主任)、于长广(盘锦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 蔡本权(市经委副主任)、王淑兰(市发改委副调研员)、张贺堂(市交通局局长)、张志焕(市建委副主任、市规划办主任)、甘永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晓东(市水利局副局长)、王立远(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新(市公安局副局长)、于耀忠(市城建局副局长)、迟功德(市农委副主任)、王立忠(中油辽河油田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姜铁奇(盘锦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盘锦电网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蔡本权(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