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2〕41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2-06-19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2〕41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整顿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市场,实现站点布局合理、运营安全、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的目标,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幻影娱乐注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合理布局;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由用户向充装企业转移,保证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测和按期报废;将钢瓶销售配送服务纳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经营范围;强化对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储存、配送的管理,遏制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1、整顿幻影娱乐注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幻影娱乐注册今后燃气供应将以管道燃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根据各地对液化石油气需求情况和便民利民原则,此次整顿后全市设置12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见后附件):兴隆台区2个,双台子区1个,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个,盘山县、大洼县各4个,其余充装站点将全部撤并关停,各地可根据需要,允许此次保留的充装站设置若干配送站点。
2、禁止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由用户向充装企业转移。今后企业在充装、销售、配送液化石油气时必须使用自有产权钢瓶,用户承担钢瓶租赁费用并预交押金,用户的自有钢瓶可在换瓶时由充装企业回购,回购价格标准由住建部门根据气瓶剩余使用年限和残值制定。
3、实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负责配送钢瓶制度。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必须有专属的配送车辆和人员,加强配送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严禁其它企业和个人从事民用液化气钢瓶配送经营业务。
三、责任分工
1、住建部门:负责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合理布点,严格实行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督促指导各充装站点按照许可条件办理申请,核发燃气许可证。负责受理涉及燃气管理的各类举报并及时处理反馈。负责制定报废钢瓶回收、非自有产权钢瓶回购和钢瓶使用押金的价格标准。
2、质监部门:负责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登记备案、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充装操作等的安全监察,查处为非自有产权钢瓶、过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充装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倒装倒灌等非法行为,监督回收钢瓶的登记与销毁,并实施定点检验和定点报废。
3、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合工商部门对废品收购站非法收购未经报废处理的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行为进行查处。
4、交通部门:负责重新审核、发放运输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对非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以外的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不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对未取得民用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交警部门:负责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未经交警部门批准,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6、工商部门:负责组织查处违规向非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和个人销售钢瓶、销售翻新报废瓶和非法倒卖钢瓶等违法行为。
7、各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负责钢瓶的回收报废、非液化气站自有产权钢瓶的置换和新钢瓶的租赁工作,并负责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维护保养和物流配送工作。燃气经营者负有向使用者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的义务。
四、实施步骤
1、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行业规范整顿工作会议,部署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工作。
2、住建部门于2012年4月25日前提出钢瓶报废回收价格、非自有产权钢瓶收购价格和钢瓶使用押金标准。
3、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于2012年5月25日前完成销售配送队伍的组建,运输车辆、人员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其他必要手续的充装企业,要及时完成对自有产权钢瓶涂敷充装站标志、钢瓶编号、登记和向质监部门备案工作,自2012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充装非自有钢瓶。
4、住建部门于2012年4月30日前,按照全市液化气站布点规划和有关要求,完成幻影娱乐注册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
5、各县区、经济区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整合关闭,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的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住建、质监、公安、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市县(区)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2、气瓶充装站要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规范、稳定、有序。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媒体,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行业规范整顿内容和要求,对各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4、各县区政府、经济区要对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积极探索建立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