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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4〕30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4-05-15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4〕30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浏览次数:177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已经2014年4月30日幻影娱乐注册第七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区、经济区、镇和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环境管理的范围包括道路、边沟、垃圾、污水、厕所、畜禽粪便、“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内容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级投入、形成合力;农户为主、社会参与;科学规划、精心建设;明确责任、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区、经济区、镇及行政村。

    第五条  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负责农村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经济区、镇要成立专门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农村环境的长效管理和组织协调。

    第七条  村内道路要实现平整、无破损,无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渠等现象。

    第八条  村内边沟要保证排水通畅,定期对边沟内杂草、杂物、沟底淤泥进行清理。

    第九条  村内无害化垃圾要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有毒有害垃圾要结合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实行专业化处理。

    第十条  适时对村内生态氧化塘进行清污,确保其充分发挥生态净化功能。生活污水要通过边沟统一进入生态氧化塘处理,严禁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第十一条  村委会要定期对村民院内及室内无害化厕所的卫生、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卫生合格、设备运行良好。禁止在院外修建露天旱厕。

    第十二条  村内畜禽一律实行圈养(水禽除外),重点规模养殖场要建设粪便贮存池。人类及畜禽粪便均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三条  村内树木、花草要进行定期养护,禁止乱砍滥伐树木,不得擅自移植和损坏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

    第十四条  猪圈、灰堆、柴草堆、杂物堆等要进院、分类堆放,杜绝乱搭建、乱张贴、乱涂画等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及时维修、更换村内路灯设施,保持设施运行良好,禁止擅自拆除、移动、损坏设施。严格按照开关时限运行设施。

    第十六条  市、县区及经济区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主体,每年市级按照20万元/村的标准投入治理资金,县区、经济区按照不低于10万元/村的标准配套治理资金,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道路、边沟等各类基础设施维护费用,路灯电费及部分设备购置。

    第十七条  要按照规定选聘保洁员,行使村内环境清扫保洁、道路及绿植养护、路灯维修、垃圾收运设施保养等职责。

    第十八条  市、县区、经济区、镇、行政村要加强农民教育,引导农民养成科学、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

    第十九条  市、县区、经济区、镇要将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体系,实施量化考核。

    第二十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幻影娱乐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区、经济区、镇和行政村。

    第三条  各县区、经济区、镇及行政村要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负责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负责农村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第四条  实施内容。依据《办法》的管理内容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县区、经济区、镇要成立专门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农村环境的长效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  长效管理

    第六条  各行政村对道路进行养护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养护,确保维修及时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道路养护工程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以及改善工程四类。

    鼓励组织村民投工投劳从事道路的小修保养,随破随修。

    中修、大修和改善工程应当逐步实现专业化、市场化,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保障农村道路养护质量。

    禁止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渠。

    市、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管理的综合协调,并对道路的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

    第七条  各镇、行政村所属的主次道路边沟要实行专人分区包段监管,指派专人定期维修破损边沟,确保维修及时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适时清理沟内垃圾、杂草、漂浮物及堆积物,疏通沟底淤泥,确保边沟清晰畅通。

    市、县区、经济区农业管理部门负责边沟管理的综合协调。

    第八条  农村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保洁员。要做好垃圾存放点等垃圾储运设备的维护工作。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无臭味、无蝇虫。

    农村可降解的无害化垃圾要就地填埋。垃圾填埋池要按照规范做好防渗、防漏处理,仅可接受无害化垃圾填埋,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垃圾进池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垃圾的摊铺、压实、覆盖工作。垃圾填埋池应控制轻质垃圾的飘离,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飘离作业面的轻质垃圾要随时清理。

    农村生活垃圾要结合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实行“户集、村收、镇运输、县转运、市处理”,医疗垃圾要实行专业化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工具可根据村内道路状况使用手推车或机动三轮车等专用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垃圾时必须封闭运输,运输途中不得遗洒。

    市、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负责垃圾管理的综合协调。

    第九条  各行政村要按照每人1至3平方米的标准配备生态氧化塘,生态氧化塘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清污,保证芦苇、蒲草等水生植物长势良好,充分发挥生态净化效能。禁止损毁、占用生态氧化塘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严格管理,通过边沟统一进入生态氧化塘处理,严禁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各镇要定期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设施运转巡查,保证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通畅。

    市、县区、经济区环保部门负责污水管理的综合协调。

    第十条  农户私厕必须进院,由农户自行负责私厕的日常养护工作。杜绝在院外修建露天旱厕。鼓励厕所入室。

    厕所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清洁卫生和设施完好。农户私厕应及时清淘。

    村委会应当对农户厕所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于卫生不合格,未及时维护或清淘的农户厕所,应当予以纠正。

    市、县区、经济区卫计部门负责厕所管理的综合协调。

    第十一条  行政村应合理划分畜禽养殖区,严格区分养殖区、限养殖区与禁止养殖区。

    畜禽不得散养,圈养率要达到100%(水禽除外)。重点规模养殖场要建设粪便贮存池。

    人类及畜禽粪便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全部作为肥料使用,科学利用率要达到100%。

    粪便须进行封闭式运输,途中不得遗洒。

    市、县区、经济区畜牧管理部门负责粪便管理的综合协调,并对农村引进的先进粪便处理设施提供技术指导,对畜禽粪便达标排放进行行政监督。

    第十二条  绿化树木、花草等要适时修剪、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等。

    按照产权、管理相统一的原则,“谁投入、谁所有、谁管理”,建立起“造、管、护、责、权、利”六位一体的保障机制。

    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村委会审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计划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植的,须经村委会审查、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实施。

    不得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在花草树木上抛散、堆放、晾晒物品,不得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市、县区、经济区农林管理部门负责绿化管理的综合协调。

    第十三条  实行猪圈、灰堆、柴草堆、杂物堆进院,加强堆放管理,适当进行分类,确保整齐有序;组织农民加强庭院的清扫保洁,做到干净整洁。

    院内杂物要分类堆放、整洁有序,杜绝各类杂物出院堆放。

    杜绝乱涂乱画、私自悬挂条幅、搭建院外简易棚等行为。

    市、县区、经济区农业管理部门负责美化管理的综合协调。

    第十四条  不得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损坏亮化设施,要保持设施功能良好、容貌整洁。

    应及时维护、修复或更换亮化设施,亮化设施维修及时率、设备完好率要达到100%。?

    照明设施应按时开启,不得有灯不开、开而不全、时开时关、迟开早关等现象发生,要做到天黑亮灯,天亮关灯。

    市、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负责亮化工作的综合协调。

    第三章  资金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市、县区及经济区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每年全市按照30万元/村的标准投入治理资金,其中:市财政投入20万元/村,县区、经济区投入不少于10万元/村。每半年投入50%的治理资金。市、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按各村农业人口数量核拨治理资金。

    治理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支付保洁员(卫生监督员)工资;支付道路、边沟、厕所、路灯、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维护费用;支付路灯电费;部分设备购置。

    治理资金严格按照《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市、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市县区、经济区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保洁员管理。保洁员选聘条件。按每个村民组1名的标准配备保洁员。选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保洁员。同等条件下,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农户优先录用。

    招聘程序。张贴招聘通告;村民到各自所在村委会报名,由村委会进行登记;各村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招聘委员会,根据报名人员条件进行选聘,村民进行全程监督;招聘结束后,将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各村将拟聘用人员上报所在镇,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合同。

    工作职责。保洁员要服从管理,按规定时间上岗,并穿着统一工作服。具体负责道路、边沟、河塘水面、绿化带等村内环境的清扫保洁;负责村内垃圾收集、清运,确保村内垃圾日产日清;负责绿化管养,定期对村内绿植进行修剪、防治病虫害等;负责垃圾箱及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的保管和保养;负责纠正制止村民破坏村屯环境卫生行为;负责宣传村规民约;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资待遇。保洁员每月工资为1000元,由镇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按20—40元/处扣发绩效工资,在年终一并扣除。年度内成绩显著的,镇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保洁员的综合协调。

    第四章  教育考核

    第十七条  市、县区、经济区、镇、行政村要加强农民教育,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革除陈规陋习,养成科学、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

    第十八条  市、县区、经济区、镇要将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对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量化考核。

    要将考核情况作为下属相关部门单位评优奖先、实施处罚的重要依据。未完成农村环境管理任务的单位、领导班子不得参与年终评优奖先。

    在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财经纪律、岗位分配、指导协调等方面未能按照《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的,将按照幻影娱乐注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问责制度严肃追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十条  本细则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幻影娱乐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