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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5〕123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12-03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5〕123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3 浏览次数:14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幻影娱乐注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域管理,属地负责;社会动员,科学应对;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幻影娱乐注册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所导致的旅游者伤亡(或失踪)及被困事件的应急处置。

1.5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旅游突发事件按旅游者的伤亡(或失踪)程度与受困人数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特别重大:指一次造成100名以上旅游者重伤或30名以上旅游者被困,或者30名以上旅游者死亡(或失踪);出现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的旅游突发事件。

1.5.2重大:指一次造成50至100名旅游者重伤或10至30名旅游者被困,或者10至30名旅游者死亡(或失踪);出现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造成或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或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名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旅游突发事件。

1.5.3较大:指一次造成10至49名旅游者重伤或3至9名旅游者被困,或者3至9名旅游者死亡(或失踪);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出现死亡病例的旅游突发事件。

1.5.4一般:指一次造成10名以下旅游者重伤或3名以下旅游者被困,或者造成3名以下旅游者死亡(或失踪);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或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99人及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旅游突发事件。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市旅游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分管旅游工作的市级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旅发委主任

成    员:市旅发委、幻影娱乐注册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幻影娱乐注册、市政府关于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决定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和应急行动;

(4)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5)组织全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6)负责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7)发生涉及旅游的其他重大安全事项时,决定启动旅游应急响应。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2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办公室主任由市旅发委主任兼任。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具体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汇总和整理信息,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区)、经济区旅游部门制定(修订)本级应急预案;

(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组织技术专家组对旅游突发事件损害调查和风险评估,分析形势,提出对策;

(6)协助、指导各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领导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承担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3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旅发委:负责综合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承担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幻影娱乐注册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新闻媒体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疏导、消防救援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旅游行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专业救援,参与辖区内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牵头组织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食药监局:对因食物中毒引发的旅游突发事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运输;确保国省干线公路畅通;参与道路旅游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予以技术支持。

市质监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涉及工业旅游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安排旅游突发事件中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及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所需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农委: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及农业、农村旅游项目的指导协调,配合市旅发委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市文广局:负责指导协调与旅游相关的文化活动和文化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大型体育旅游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体育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各市、县(区)政府:负责组建本辖区处置旅游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建立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应急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

2.4现场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学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等,负责抢险救援及应急保障工作。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组成单位:由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和装备等资源调配,查明旅游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2)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由事故发生地县(区)、经济区公安部门、当地派出所、事故单位保卫部门组成

职    责: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

(3)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成员单位:由参与救援的各医疗卫生单位组成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措施。

(4)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幻影娱乐注册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旅发委、各新闻媒体机构

职    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上级来盘媒体记者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工作。

(5)技术专家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由市旅游、卫计、交通等部门技术专家组成

职    责:负责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应急启动后,制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并随时修改应急救援方案并上报指挥部;提交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目录;特殊情况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技术组。

(6)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事发旅游企事业单位组成

职    责: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和遗体处置、家属接待以及赔偿、抚慰、抚恤、理赔等工作。

2.5旅游经营单位突发事件应急职责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成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重点景区景点要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2.6各县(区)、经济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各县(区)、经济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旅游应急信息,并根据应急管理实际或市级以上应急指挥部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市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研判预测、风险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监测信息,实行旅游淡旺季周报制,黄金周、节假日日报制。

3.2预警分级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2.1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发布Ⅰ级(红色)预警,警告不要前往。

3.2.2有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劝告不要前往。

3.2.3有可能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提示注意事项。

3.2.4有可能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提供相关信息。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接警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值班电话,各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交通、气象、卫计等相关部门在发布交通、气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3.4预警信息处理

3.4.1接警处理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第一时间将报警信息上报至市旅游应急指挥部。

3.4.2预警信息处理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市交通、气象、卫计等部门提供的预警预报信息后,立即组织专家组,结合预警地区的情况,对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评估。

3.5预警发布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旅游者的报警信息、各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报警信息、接收到的相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和专家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及时提请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研判,由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根据危险程度,发布预警警报。

市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官方微博、电视台、广播、报纸、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时,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涉旅宾馆饭店等要对本单位接待的游客进行告知。

3.6预警行动

市、县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根据预警级别、权限和实际需要应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向社会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常识和安全提示;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3.7预警解除

市交通、气象、卫计等部门在对交通、气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预报信息做出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各类预警信息,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由市旅游应急指挥部作出取消或降低预警级别的决定,并向市政府报告,及时通报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和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4.应急响应与处置

4.1信息报送与先期处置

4.1.1事件信息速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旅行社领队、导游和旅游场所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应急机构报告。各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机构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事件导致旅游者被困、伤亡(或失踪)报告后,立即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掌握、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旅游局。

4.1.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经济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1.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立即做好信息汇总书面汇报准备,15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4.1.4先期处置

事发旅游团队要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事发地应急救援力量不足时,可向上级旅游应急机构请求支援。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在向当地政府和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现场救助应急处置内容包括:封锁事发现场,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对旅游突发事件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4.2应急响应分级

4.2.1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或者暂时无法判明等级市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启动Ⅰ级响应。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

4.2.2Ⅱ级响应

发生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或者暂时无法判明等级市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Ⅱ级响应时,启动Ⅱ级响应。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通知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

4.2.3Ⅲ级响应

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或者暂时无法判明等级市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Ⅲ级响应时,启动Ⅲ级响应。在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指导下,事故发生地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机构实施应急救援。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关注旅游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

4.3旅游突发事件紧急处置程序

4.3.1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危及到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时,随团领队、导游、景区景点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旅游者采取避险措施,同时向本单位和事发地县(区)、经济区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报告情况。

(2)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造成旅游者伤亡(或失踪)或可能危及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报告后,要及时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当地公安、武警、交通、卫生、铁路、保险等部门为旅游者提供紧急救援。

4.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旅游团队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领队和导游人员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报告,同时向当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染病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治,对其他人员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做好旅游团队到达的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住宿饭店的防疫工作和旅游者的安抚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视情况决定是否对染病旅游者、其他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就地隔离观察;旅游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单位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要向相关的旅游团队、旅游景区景点通报有关情况。

经卫生部门正式确诊为重大传染病病情后,当地政府要立即组织旅游、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和现场监控工作,监督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向旅游团队经过地区的旅游应急领导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同时对前往该地区旅游的团队或其他旅游者通报情况。

(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领队、导游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救治中毒人员,同时向本单位和所在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织织协调卫生部门对中毒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治;认真检查旅游团队、饭店的用餐场所,查找毒源,采取相应措施;卫生、公安和食药部门要对中毒原因进行调查,属于投毒案件的,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要向相关的旅游团队、景区景点通报有关情况。

4.3.3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当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危及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时,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要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市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向旅游者提供应急救援,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3.4涉外、涉港澳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当发生外国和港澳台旅游者被困、伤亡(或失踪)事件时,当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要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上报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并通过市台办、市外经贸局及时向相关外国驻华使(领)馆、港澳驻内地办事处或机构通报情况。

4.3.5市内组织团队在幻影娱乐注册行政区域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市内旅游机构组织的团队在幻影娱乐注册行政区域外旅游时发生突发事件,旅游团队领队和导游要及时向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同时报告所属市内旅游机构,旅游机构接报后要及时报告所属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属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上报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并通过省旅游局主动与事发地旅游应急领导机构取得联系,了解掌握事件动态、人员伤亡情况等有关信息。必要时派出工作组配合事发地旅游应急机构协调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4信息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幻影娱乐注册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当旅游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等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秩序。

5.2事件调查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协同相关部门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属于安全生产责任的旅游突发事件由市安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经验、教训和安全改进建议;

(5)必要的附件。

5.3应急救援总结与评估

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部要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救援总结报告。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指挥部根据需要依托市公安、消防、武警等相关部门成立旅游应急救援队伍,并协调城建、卫生、环保、电力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现场处置工作。市、县两级旅游应急领导机构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与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响应及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6.2装备物资保障

市、县两级旅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掌握本地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情况,在事故状态下,能快速提供和调配现场应急救援所需资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6.3应急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根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统筹安排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和应急培训、演练所需经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纳入财政预算。

6.4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

6.4.1应急宣传教育。市、县两级旅游应急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常识的宣传教育,并公布应急救援电话,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旅游企业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不断提高预防、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6.4.2应急培训及演练。市、县两级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幻影娱乐注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所属人员反应快、程序清、职责明、处置快,切实提高本单位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6.5其他保障

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社会动员、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7.附则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旅发委负责制定并解释。各县(区)、经济区旅游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送市旅发委备案。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管辖的旅游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报各县(区)、经济区旅游部门备案。

7.2预案审核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审核并备案;各县(区)、经济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本县(区)、经济区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审核并备案。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对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4预案修订

市旅发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