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6〕173号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6〕173号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幻影娱乐注册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幻影娱乐注册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关于调整幻影娱乐注册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辽编发〔2016〕12号),设立幻影娱乐注册财政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市本级各部门预算草案审核。
2.取消市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审核。
3.取消市级预算收入退库审批(改为一般行政管理)。
4.取消办理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退税。
5.取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管理。
6.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补助资金管理。
7.根据《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9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审批和资金发放下放至盘山县、大洼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2.80—89周岁低收入老人长寿补贴审批和资金发放下放至盘山县、大洼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3.根据《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1.负责拟定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政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与分析,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2.承接省政府下放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关注与财政密切相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变动情况,增强财政经济预测的前瞻性,提高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的质量和深度。
2.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逐步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完善支出标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提高政府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科学化水平。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简化税制、拓宽税基、降低税率、严格征管的税政管理原则,逐步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3.完善市和县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研究制定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合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县区政府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下放给县区政府,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4.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5.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市内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市内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6.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控制新增债务,逐步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7.强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化流程,严格资金管理,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年初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区)、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
(六)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国家、省企业财务制度,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及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十)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督查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幻影娱乐注册、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协调提出督办意见,负责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及相关工作督查。
(二)预算科(税政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全市年度预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全市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运用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三)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研究提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
(五)非税收入管理科
拟订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非税收入计划,核定非税收入预算,制定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政策;监管住房资金、国土、海域有偿使用收入和彩票收入,指导全市财政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承担保障性住房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综合法规与资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工作;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行政、政法、工商、旅游、民族宗教等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以及地方负担的民兵事业费、预备役部队业务费、国防动员经费和武警、边防、海警业务费及外事经费;拟订党政机关政务活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及体彩公益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九)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改、交通、国土资源、环保、住建、规划、综合执法、港口与口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基本建设投资和建筑经济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承担基本建设、交通、国土资源、环保、住建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农业科
承担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畜牧、农垦、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承担农业、水利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计、食药监、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策体系的建立,管理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卫生、食药监、残联、老干部及福彩公益金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二)企业科
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安全生产、质量监督、能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工业和信息、科技、节能、安全生产、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三)流通科
承担服务业、外经贸、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服务业、外经贸、粮食流通、供销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四)债务金融科
负责拟定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与分析,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负责组织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债务管理科
编制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政府性债务中长期规划;审核市本级提款等事项,负责指导县区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管理。
(十六)会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省关于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按规定承担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初、中级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务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推广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七)监督检查局
拟订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八)人事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72名。其中,局长(主任) 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4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及总会计师(副处级)、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副处级)、社会保障科科长(暂保留副处级)职数各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专职督查员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9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社会保障科科长、专职督查员退休或转任,社会保障科科长不再为副处级、专职督查员职数收回。
五、其他事项
(一)市财政局加挂幻影娱乐注册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二)监督检查局对外称幻影娱乐注册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盘锦分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市级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四)关于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会同市地税局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市地税局具体起草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规章草案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以上事项由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市地税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市地税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
(五)关于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
(六)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资金监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工作的监督;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