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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知:沈阳、盘锦,试点!

发布时间:2024-10-29 信息来源:辽望·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61

  近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经城市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39个,我省沈阳、盘锦两市上榜。


  名单       

  北斗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营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具备定位、导航、授时全球服务能力,当前北斗规模应用已进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关键阶段。我国将围绕大众消费、工业制造和融合创新三个领域,结合当地北斗产业基础、城市发展特点和建设情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北斗+”“+北斗”与区域特色、产业基础相融合,持续开展北斗特色和创新应用,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形态,构建新的产业链。

  按要求,申报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的地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支撑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工作,建立地方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同工作机制,有力支撑试点工作开展。

  (二)政策保障充分。对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有明确的政策措施,在人才、资金、项目、政策法规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

  (三)产业基础良好。具备良好的北斗产业基础,在产业链培育、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优先支持高技术转化应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已前瞻布局的城市。

  (四)推广优势突出。具有在相关领域开展“北斗+”“+北斗”应用的成功经验,在区域特色、用户规模、资源调配等方面具备北斗推广应用的有利条件。

  (五)创新体系完善。拥有北斗产业相关领域学科的高校,或有北斗关键技术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创新中心等平台,构建了产业和应用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的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