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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7〕50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15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7〕50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5 浏览次数:2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三日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45号)和《中共盘锦幻影娱乐注册、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问题的规定》(盘委发〔2006〕19号),设立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一、职能调整

    (一)市国资委行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二)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

    1.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负责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三)市财政局承担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所监管的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2.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3.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行为,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审核工作。

    4.汇总分析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统计、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定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以下统称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的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规定,对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发展重点国有企业(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对改制后的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中型以上(含中型)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提出出资人代表预备人选,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任免;任免小型企业的出资人代表。

    (四)负责审核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指导国有企业股份制规范工作;组织协调国有企业的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

    (五)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向市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对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授权经营;整合国有资产,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授权营运国有资产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审议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负责审查提报或批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年度营运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对市级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跟踪监测投资效益。

    (七)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审核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八)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统计分析、绩效评价和清产核资工作;依法对所监管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九)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单位的国有资产;提出国有资产收益运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确认,对企业改革方案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产权公开交易;培育发展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提报公物拍卖机构。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查处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行为,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承办幻影娱乐注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国资委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财务、文秘、文字综合、保密、信息、档案、后勤服务、安全工作;督办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信访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

    负责指导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工作,承担监管企业共青团组织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厂务公开、信访稳定和统战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委机关教育培训、党群、外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企业领导管理科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企业人才工作,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负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四)资产科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拟定全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的核销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单位的国有资产;拟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提出国有资产收益运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有关管理工作;依法对各县、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五)企业改革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发展国有重点企业(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授权营运国有资产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组织拟定或审查所监管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指导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六)统计评价科(对外挂法规科牌子)

    研究提出幻影娱乐注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查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年度营运报告;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担保等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等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对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业务的抽审考核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策备案考核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拟定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考核办法和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业绩合同、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国资委人员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核定主任兼党委书记职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科长(主任)职数6名,副科长 (副主任)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国资委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管。

    (二)市国资委研究发展重点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

    (三)市属国有资产收益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其使用由市国资委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业务上接受市财政局监督;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送市财政局备案。市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费用、分流人员费用、破产企业安置职工费用等,首先从企业资产或收益中安排,不足部分从市国有资产收益中统筹解决。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作为全市总预算的组成部分,由市财政局统一汇总和报告,预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市财政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