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2〕109号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幻影娱乐注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2-09-28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2〕109号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幻影娱乐注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制定的《幻影娱乐注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幻影娱乐注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6号)精神,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治超工作,有效解决幻影娱乐注册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防止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治超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幻影娱乐注册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县级政府属地负责、交通和公安部门联动、有关单位配合协作、跨行业区域治理、责任倒查追究的原则,立足治超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2、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相结合,固定拦查和流动执法相结合,日常整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坚持监督考核的原则,实现治超工作无缝隙、常态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2、具体目标
(1)严禁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上路上桥行驶, 超限超载车辆得到有效遏制。
(2)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本辖区货源地。
(3)基本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4)杜绝超员客运车辆驶出本辖区。
三、责任分工
按照“县(区)政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县(区)政府为所辖区整治责任主体,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治限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总责。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要依法实行“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强行恢复、拆解和销毁)、“卸”(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记”(对违法驾驶人给予记分)、“赔”(收取路产损坏赔偿补偿费)、“拘”(拘留违法行为当事人)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治理。
(一)交通运输部门
1、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经常出入的重点路段动态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负责规范货物装载行为,重点监管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在源头进行运输装卸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3、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4、切实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及检验工作,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将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责令其恢复原状。
(二)交通公路部门
负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不可解体货物运输车辆审批监管,通过严把审批关,遏制不可解体货物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确保公路畅通安全;发现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及时向交通路政部门告知。
(三)公路路政部门
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加强对特大桥梁和危桥的管理,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检查站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严禁超过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和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四)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防止和纠正车辆大吨小标现象,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市场准入查验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新购货运车辆及未按规定检验已进入运输市场的货运车辆,依法严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治限治超执法,并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违章超限超载车辆到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检查站;维护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检查站的交通、治安秩序,对容易出现聚众闯卡、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并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
4、依法查处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站(点)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工商部门
负责对车辆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以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对多次放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货运源头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车辆超限超载发生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监察部门
负责监督检查源头治超执法行为,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实施源头治超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质监部门
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负责车辆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车辆生产的一致性检查,对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生产的车辆企业,责令其整改,并召回超标车辆;对车辆生产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特别是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肃处理。
(十)宣传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治超工作的舆论监督,为治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一)法制部门
负责治超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及涉法问题研究,依据国家有关治超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相关地方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物价部门
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标准、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分装及货物保管等收费标准,对治超工作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财政部门
负责监管治超工作罚没款、收费票据,对有关部门罚没款、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配合物价等部门制定治超工作相关收费标准,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正常的部门预算。
四、实施步骤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8月27日至9月7)
县(区)政府、各部门成立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设立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检查站以及卸载场地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治理阶段(2012年9月8日至2012年12月20日)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积极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总结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各部门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全市通报表彰。
五、工作措施
(一)源头监管
1、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不可解体货物运输车辆审批监管,确保公路畅通安全。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行驶的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超限车辆,必须申请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服从监督检查和指挥疏导。对在公路上擅自行驶的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超限车辆,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要认真勘测其已经行驶的公路及沿途桥梁,确认其对公路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超限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和个人,一年内不予受理和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2、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危化品生产销售集散地、港口建材、集贸市场、货运站场等货物集散地以及其他货物装载场所的监督管理。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辖区交通部门实行派驻制,现场管理;对一般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监管。坚持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并重,最大限度将超限超载车辆堵在货物装载源头。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质监部门。
4、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5、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及时予以曝光。
7、工商、质监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生产制造、销售企业的检查,并使检查工作制度化。发现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或虚假标定车辆技术数据的,逐级报请有关部门取消该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格;违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召回处理,拒不召回的,由质监部门责令限期召回;对生产、销售上述违规车辆产品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路面治理
1、加强对幻影娱乐注册境内国道、省道的重要节点以及货物运输的主要通道的治超监管。结合幻影娱乐注册公路网布局,拟在305国道甜水、田庄台路段,中新线高升路段、大盘线郑家路段、大锦线辽河口生态经济开发区路段五个主要出口设立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检查站。其主要职责:
(1)最大限度将超限超载车辆堵在幻影娱乐注册境外。
(2)对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实施检查并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
(3)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施安全监管。
(4)对超员客运车辆实施检查并分流。
按照网格化监管原则,各县(区)政府牵头,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抽调专门执法人员,实行联合执法。每个检查站设15人,实行三班倒,24小时值守。其中,市交通稽查支队派驻5个中队,每中队3人,共15人;县(区)交通运管、公路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各抽调15人,共60人。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检查站为依托,逐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 配置检测设备,合理安排执法人员,把好入口,卡住出口,确保超载超限车辆“不进市、不出市”。建立必要的不停车检测和自动报警拦截系统,逐步实现与全国治超监控系统联网。
2、县级交通部门或者乡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保护乡道、村道的治超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沿线群众实行群防群治。根据需要,可以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规范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有效防止和消除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损坏路产或造成不安全因素,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3、公路部门应依据行业规定、标准对技术状况鉴定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设置必要的限载、限重、限速、险桥标志,并及时告知公路路政部门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对确需封闭的危桥要确定绕行线路或者修建临时道路,积极争取资金,尽早实施危桥维修改造。
4、严格落实对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分装和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整改等措施。严查在公路上擅自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要立刻责令其就近停放,就近卸载分装超限超载货物。经复检确认其消除违法状态后,方可放行。对发现的被认定为擅自改装营运车辆、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的或与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不符的车辆,应责令其整改,并依法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所有者实施处罚。对发现的非法拼装车辆,一律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没收并销毁。
5、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联网。
6、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属假冒军警车辆的,由公安和交通部门依法处理;属军警内部车辆的,移交幻影娱乐注册警备司令部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各级公安部门要保证治超警力,负责维护治超工作的交通、治安秩序,对容易出现聚众闯卡、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刘兴政、姜伟华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兴武、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张贺堂、市交通局局长董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宫锡强和盘锦公路路政管理局局长李忠成为副组长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各部门成立相应的治超组织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检查组赴各检查站对治超工作进行督查。
2、市、县(区)治超工作步调要一致。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治超态度要坚决,配合要密切。同时,要把集中治理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超载超限观望者的侥幸心理。同时,要注意防止出现由于县、区之间工作不平衡、步调不一致引发的交通堵塞问题。
3、治超整治工作要文明执法。在采取切实措施的同时,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激化矛盾;在劝返、纠正超载超限违章行为的同时,要加强疏导,防止损害其他驾驶人员的正当权益。对自行卸货转运、自行纠正消除违章行为的驾驶人员,要提供方便和帮助。
4、确保信息畅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治理超载超限工作投诉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咨询。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治超社会信息收集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治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各县(区)政府部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治超工作专门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能:落实省、市政府和省厅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政策、指示和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通报幻影娱乐注册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讨论当前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促进路面与源头治超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和督查工作;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汇报和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研究讨论幻影娱乐注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附件: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幻影娱乐注册交通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兴政 副市长
姜伟华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兴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贺堂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董桂林 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宫锡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忠成 盘锦公路路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裴晓敏 幻影娱乐注册宣传部副部长
李 英 市纪委常委、纠风办副主任
原所才 市交通局副局长
韩建文 盘锦公路路政管理局副局长
崔 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玉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侯连春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庆利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 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段 炼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宋 军 市交通稽查支队支队长
汤建宁 市公安局巡逻防暴支队支队长
祝 强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孙英科 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郑晓军 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局长
郭 敏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国民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松林 盘山县常务副县长
孙 湛 大洼县副县长
杨壮力 双台子区常务副区长
陈宝库 兴隆台区常务副区长
全光辉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可玉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原所才兼任,副主任由张国民、宋军、韩建文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