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5〕80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幻影娱乐注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5-08-26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5〕80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幻影娱乐注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幻影娱乐注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2015年幻影娱乐注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纵深推进幻影娱乐注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幻影娱乐注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原则,着力解决阻碍全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力求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企业、对微观事务的干预,释放市场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有序、有力、有深度的改革助推盘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注重数量向注重含金量转变,从分头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服务百姓事项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制定并公布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简化投资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探索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资质资格认定、企业办事关卡、审批中介事项及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开路、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更加注重简政放权的合理性,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坚持精简效能原则。大力向下级放权、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实现下放权力最大化,保留权力最少化,权力运行最优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把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基层开展工作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抓住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率先进行改革。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实施清单制度,晒出政府权力“家底”,实现“开门”搞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做到“一个原则,两个并重”, 即坚持以取消为主的原则,能够取消的职权全部取消,不再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取消和下放含金量高的职权事项;坚持向下级放权、向市场放权与向社会放权并重。
(1)向下级放权:一是实行县区“菜单式”、“点菜式”的放权模式,充分征求县区意见,将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依法能够下放的权力下放至县区。二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将直接面向县区、量大面广、由县区政府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职权下放至县区;三是将县政府拥有而区政府没有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城区。(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2015年9月底前完成)
(2)向市场放权: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对应取消相关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依法取消束缚企业生产经营的职权事项。将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以及面向地方政府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2015年9月底前完成)
(3)向社会放权:积极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逐步将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行业准入审查等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探索在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四不”示范区。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推行“审批不出经济区”、“收费不进经济区”、“检查不到经济区”、“服务不离经济区”的工作模式,提升开发区竞争力、增强投资吸引力、释放发展活力。做好权力下放后的后期跟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幻影娱乐注册政研室、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2015年8月底前完成)
3.积极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做好对应取消、承接下放等工作,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防止权力悬空,确保落实到位。对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审批事项,同时取消市级对应的初审、审核事项。(市编办牵头;2015年9月底前完成辽政发〔2014〕30号文件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工作)
4.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职权进行分类梳理,逐项审查,形成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等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围绕保留行政职权,逐项权力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2015年9月底前完成)制定公布行政权力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市法制办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5.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围绕权力清单中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进一步梳理市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划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逐项明确行使职权各环节的标准、规范及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承担的义务并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同步推进,2015年9月底前完成)
6.推行幻影娱乐注册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幻影娱乐注册投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市发改委牵头;2015年8月底前完成)
7.建立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对照承接上级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公布市直部门《清单》和《目录》。(市编办牵头;对照《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承接辽政发〔2014〕14号文件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完成市直部门《清单》和《目录》调整工作,2015年9月底前完成)
8.加强市、县、乡三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个章”办结,推行“绿色通道”、“代办制”、“陪办制”“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9.严格执行《幻影娱乐注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实行“牵头受理、要件共享、告知其他、同时办理、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幻影娱乐注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编制幻影娱乐注册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再造其他审批项目的并联审批流程。(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等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10.推进网上审批平台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系统的横向互联和纵向贯通,构建起全市统一、运转高效的全程式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系统。(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已纳入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超过50%,2016年全部实现网上审批)
1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制度、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及首问负责制度,对保留的审批事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并对外公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编办、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2.提高县级政府接权能力。一是县级政府要制定承接方案和保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承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权力接得住、管得好(县区政府牵头);二是贯彻落实《市级行政职权下放后开展培训指导工作的意见》(盘提效发〔2014〕4号),坚持上下对口原则,及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市直放权部门牵头);三是督促县区政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减轻政府负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县区政府牵头);四是进一步优化县区政府机构设置。督促县区本着精简效能原则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编制使用。机构改革本着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的原则,逐步实施(县区政府牵头,市编办推进);五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随事转”协调分配机制(市财政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13.深入推进行政职权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市直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及变更信息,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开通咨询服务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二)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14.清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事项。按照国家、省关于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要求,制定幻影娱乐注册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贯彻落实《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市发改委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取消政府参与民营资本招投标环节(市住建委牵头;2015年9月底前完成)。
15.清理审批前置事项。坚持能减则减、能压则压原则,清理建设工程项目等审批前置事项,做到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作为前置事项的,不再作为审批前置事项;国家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作为审批前置事项的,原则上予以保留。确需实行并联审批的,不得互为前置条件。(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16.建立项目审批“批准与补缺”并行机制。对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重大项目与民生工程,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受理审批,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限期内补齐材料,推动审批工作并联展开,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牵头;2015年8月底前完成)
17.创新投资审批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调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围绕投资项目,运用信息技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市发改委、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
18.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做好国家、省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的门槛,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市人社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19.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考试、鉴定、评审工作流程,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全市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与幻影娱乐注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市人社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20.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坚持清单之内项目逐步减少、清单之外加大查处力度的原则,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基金项目,凡无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全市按规定权限设定的收费。编制公布市级收费目录清单。(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1.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建立清单并对外公布。(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2.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指导督促市政府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一是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性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市民政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对违规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规范,制定幻影娱乐注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物价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23.加强对收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清理及隐瞒不报收费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市财政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4.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凡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制定出台幻影娱乐注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县区政府牵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编办、市人社局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25.推进实施“一照一码”。全面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严格落实我省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办法,实现“一照一码”。全面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开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工商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6.创新管理方式。建设全市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依托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实现工商登记网上办理。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研究制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的要求,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市工商局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7.制定出台加强市场监管的制度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要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法治、公平、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市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清单,理清部门监管职责。建立随机抽查、责任追溯、经营异常名录、违法经营黑名单等制度,采取专项督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建立包括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部门间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市场一线监管机构功能,规范执法行为,充实监管力量。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市工商局牵头,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六)进一步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28.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推进全市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9. 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教科文卫体领域要立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以及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研究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管得好、管得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30.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盘政发〔2014〕6号),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进政府职能重心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行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市直各放权部门分别负责)
31.强化对已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日常监管。对已取消和下放的职权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整改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市监察局牵头)
32.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深度融合,对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审批实施网上全方位同步监察。(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3.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市科技局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市司法局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做好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市人社局负责;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市政府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4.以“12345”市民热线为载体,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资源,逐步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有效聚合政府服务资源和渠道,提升综合政务职能化、精细化水平,全力打造综合政务服务新格局。(市政府办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35.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市民政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八)进一步深化服务百姓事项改革
36.探索开展镇(村)、街道(社区)管理模式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将社会管理职能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增强村(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构建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新格局,探索建立架构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新型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县区党委、政府,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37.清理各类证照。一是清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证件,凡通过居民身份证可以认证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允许再核发新的证件,失去现实意义的证件一律取消;将功能相近、重叠的证件,或多部门信息共享的证件,逐一进行清理,切实解决证件办理过多过滥的问题;二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研究提出指导规范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市行管办牵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8.切实解决房产证、驾驶证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等证件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简化办证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分别负责;2015年9月底前完成)
(九)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
39.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工作协调小组,分类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科教文卫体、服务百姓事项改革工作,建立起多部门横向联动、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形成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权力清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改革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配合各项改革,从法理角度做好审核工作,抓好国家、省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推动改革工作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和任务书,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各县(区)、经济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现市、县两级同步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对下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县(区)、经济区改革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重点难点问题,为县(区)、经济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县(区)、经济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坚决打通“接、放、管”举措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在媒体开辟专栏,宣传解读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
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结合幻影娱乐注册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和责任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审批、办结、告知等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2.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规范行政裁量权,实行“阳光审批”。
3.坚持便民高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依法限时办结,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加快审批进程,提高审批效率。
4.坚持严格问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选派业务骨干及职能科室负责人承担窗口受理工作。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张贴在醒目处,对窗口工作人员仪容举止、工作纪律、文明用语等作出要求,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推行首问负责制,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群众和企业负首问责任。
(二)推行受理单制度。市直各相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明确说明理由、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否则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均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三)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定办理时限确定承诺办理时限,承诺时限不得长于法定时限。审批事项要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并出具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要按程序办理。依法只需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核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备案项目要即来即办。对政府鼓励的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
(四)编制服务指南。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为依据,逐项编制服务指南,制作流程图,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联系方式及诉求渠道、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并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审批事项发生变更时,服务指南也要及时修订,确保与实际审批流程保持一致。服务指南摆放要方便申请人取用,并在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
(五)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减少审查环节、逐项细化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逐岗位落实责任,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审查人员要遵守行政审批规定,严格按细则办事,不得擅自改变审批流程和申报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
(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由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部门牵头,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清理规范前置条件,能改为后置的要改为后置,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或审核环节。对于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及时研究,按时答复。确需实行并联审批的,不得互为前置条件。
(七)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要件,并向社会公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加快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八)推进网上审批。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全市所有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将承担的审批事项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运行。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审批平台数据开放,加快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与各级信息及基础数据库资源共享的机制和途径。
(九)坚持信息公开。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在政府网站、审批办理场所等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及行政审批的受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市直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全程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对申请人提出的是否受理、进展情况、未予批准原因等问题,要有问必答、耐心说明;难以即时答复的,要明确答复期限;未予批准的,要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是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分解任务,各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问责。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要与本意见做好衔接,尚未开展的要抓紧部署。在2015年11月底前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及受理单样表等报送市行管办、市编办备案。每年1月底前,市直各相关部门将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编办。市政府将适时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