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6〕54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5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6〕54号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幻影娱乐注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3日
幻影娱乐注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设立幻影娱乐注册环境保护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件:发改、经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2.取消对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3.取消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取消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农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除外)。
5.取消对城市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
6.取消对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性气体的批准。
7.取消对基本建设项目发生变化重新审核。
8.根据《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含核与辐射项目预审与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2.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含核设施、核技术应用、铀(钍)矿和伴生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3.将夜间施工作业许可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4.将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5.将餐饮服务娱乐项目的新、改扩建环保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6.将部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下放至两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7.将部分企业排污总量核审下放至两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8.将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许可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9.将辽河油田第三产业环境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下放至兴隆台区环境保护部门。
10.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商贸园区及高新园区)环境监管、所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下放至兴隆台区环境保护部门。
11.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监管、所涉及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直接下放至城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12.将支流河断面水质监管下放至城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13.将城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下放至县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14.将两区所属企业排污费征收委托下放至两区环境保护部门。
15.将两区第三产业及服务业排污费征收委托下放至两区环境保护部门。
16.将城市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排污费征收委托下放至城区(经济区)环境保护部门。
17.将辽河油田第三产业排污费征收委托下放至兴隆台区环境保护部门。
18.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商贸园区及高新园区)所属企业排污费征收委托下放至兴隆台区环境保护部门。
19.根据《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1.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2.排污许可证核发。
3.电力企业脱硫设施、场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审批。
4.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
5.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其变更和注销。
6.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审核拨付。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以及规划、银行贷款、融资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
8.承接省政府下放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市环境政策、规划、重大问题和运行机制的统筹协调职责。
2.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
3.加强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
4.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的技术评估审核工作,加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的日常监管、工作协调和指导。
5.加强审批权下放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和指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起草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二)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经济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市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组织制定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相关工作,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县区(经济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依法开展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
(六)负责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监管;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地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八)负责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并拟定市有关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地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实施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环境体系建设。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组织、指导和协调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人事、编制、档案、信访、财务、审计、文字综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制度层面的衔接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县、区目标管理环境保护内容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审核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项目,提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经费计划安排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形势综合分析研究,拟定水体、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化学品、土壤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拟定排污申报登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并进行“三同时”检查,受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提出验收审批意见;监督管理环境监理机构资质和相关执业资格;落实国家、省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预审、审批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协调与指导;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工作和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
(四)科技与环保产业科
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承担环保重大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负责环境监测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地方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
(五)农村环境保护科
负责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并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负责监督协调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及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幻影娱乐注册、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对落实情况分析协调提出督办意见;负责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及相关工作督查。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幻影娱乐注册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总工程师1名、督查室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督查室主任退休或转任,职数收回。督查室主任职数收回后,督查职责由办公室承担并加挂牌子。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职责分工。1.市环境保护局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负责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制定幻影娱乐注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环保规划。2.两部门加强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相互通报相关信息。3.两部门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相互向对方提供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数据。4.两部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对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和涉海部门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关于污水处理管理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