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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委发〔2014〕39号《双台子区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6 浏览次数:215
     一、制定缘由和总体框架
    (一)制定缘由
为进一步落实《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盘政发〔2014〕16号)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促进小微企业蓬勃发展,我区结合区域经济实际,在全面落实市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双台子区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双区委发〔2014〕39号)。
    (二)总体框架
    《实施意见》共有11个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
    1.编写《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全民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落实政策、搭建平台、打造环境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努力形成小微企业蓬勃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富民强区的重要作用。力争经过五年的发展,形成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发展新格局。
    2.明确了我区小微企业的发展目标。2014年-2018年,培育新增小微企业3000户,个体工商户1万户,带动就业2.6万人。其中,年纳税总额30万元以上或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小微企业总数不少于600户。(牵头部门:区工贸局)2014—2018年,每个街道自主培育或引进的新增小微企业存量依次达到30户、80户、150户、240户、360户,陆家镇依次达到50户、120户、210户、320户、460户,其中各街镇楼宇项目依次达到4户、9户、15户、22户、30户。(责任部门:各街、镇)到2018年末,在剔除各街道(镇)完成的小微企业数量后,工商管理部门要确保小微企业存量每年不低于2013年期末水平。(责任部门:区工商局)
    3.充分发挥街镇培育小微企业的主体作用。街镇是培育小微企业的主力军。要按照“催生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衍生一批”的发展要求,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努力培育更多市场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机构,设专人负责,为小微企业建立市场开拓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动态管理的小微企业库。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各街、镇)
    4.形成各部门扶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区工贸局牵头负责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跨部门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机制。区服务业局牵头负责发展楼宇经济工作。区行政审批中心要设立“小微企业绿色通道”,做到“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区财政、税务等部门要靠前服务、主动负责,做好政策落实。区妇联要认真贯彻《幻影娱乐注册女性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实施方案》,鼓励引导广大妇女自主创业。团区委要抓好“SYB”、“KAB”等培训指导工作,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会要积组织维护小微企业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其他单位和部门也应发挥各自优势,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同时,严格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5.打造有利于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平台。加强专业街区、商务楼宇和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扶持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发展。鼓励依托现有项目,盘活闲置厂房、楼宇,发展小微企业。到2015年年底前,在中心城区和辽河新城分别建成一个容纳能力不少于200家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建成一个每年孵化能力不少于20家的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在统一镇,至少规划1平方公里土地作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区。严格控制在动迁区域办理注册登记。(责任部门:区工贸局、区服务业局、区工商局)
    6.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市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区政府《发展楼宇经济扶持政策(试行)》和本意见政策兑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7.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和审批条件。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小微企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业者可以在法律、产业政策非禁止范围内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区工商局要将发照权力下放到区内各工商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对小微企业取消一般前置审批,对于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先放行、后补件。(责任部门:区工商局)
    8.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区政府设立担保公司,对域内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担保服务费率不超过1%;2014年担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后按照每年不低于15%的比例递增。鼓励区内民间担保机构、小贷公司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对小微企业业务额不低于其总业务额30%的,按照其对小微企业业务额的2‰进行奖励;对未达到30%的,不予受理申报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牵头部门:区金融办、区工贸局)
    9.加强人才培训和信息服务工作。五年内高质量完成500人次以上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2000名以上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双台子区人事人才网”,为居民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支持。每季度针对小微企业至少组织一次人才招聘会。(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10.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特别是电子显示屏、广告板等,宣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优秀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和小微企业竞相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11.加大领导和服务力度。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区工贸局、区编办)
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