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幻影娱乐注册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6〕48号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5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6〕48号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幻影娱乐注册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3日
幻影娱乐注册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设立幻影娱乐注册民政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老年证、老年优待证年检。
2.取消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3.取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七条规定,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
4.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5.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6.取消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7.取消境外组织或个人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核。
8.根据《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民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下放至两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2.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下放至县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3.将入朝民兵、民工身份的认证下放至县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4.将大型建筑物及建筑群体名称命名权下放至两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5.将街、路和自然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废止下放至两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6.将设置、变更、注销养老机构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7.将入朝民兵、民工定期定量补助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8.将驻地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9.将地名标准设置管理下放至两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10.将损毁地名标志处罚下放至县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11.将楼门牌设置费征收下放至两区(经济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12.低保家庭、边缘家庭中应届考上二本及以上的福彩助学待遇审核、资金发放下放至两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13.9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审批和资金发放下放至两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14.80—89周岁低收入老人长寿补贴审批和资金发放下放至两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15.根据《幻影娱乐注册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1.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管理。
2.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3.涉外、涉港澳台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4.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5.因战伤残人员等级调整、退出现役或向政府移交的残疾军人换发证件、60岁以上或患重病行动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具体由省厅界定范围)的因公伤残人员等级调整的残疾情况鉴定。
6.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7.民政行业特有工种(包括殡仪服务员、遗体搬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
8.承接省政府下放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全市性和市内跨县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指导和监督县区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市军队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和军供站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负责组织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七)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负责村级自然区域和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九)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及公益金的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负责福利企业申报、审核、监督、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制定全市老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各级政府老龄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老龄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人事、编制、政策法规、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定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及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二)优抚安置办公室
负责制定享受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工作;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负责烈士褒扬和市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接收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异地安置工作;指导优抚服务机构、军队离退休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拟订退伍退休军人等安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负责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定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含五保对象)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生活无着流浪救助工作管理、全市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
(四)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市性和市内跨县性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取缔非法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全市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
(五)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科
负责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救灾救助科
负责拟定救灾工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的救灾工作和城市低保工作对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发布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幻影娱乐注册、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对落实情况分析协调提出督办意见;负责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及相关工作督查。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幻影娱乐注册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督查室主任、专职督查员职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督查室主任、专职督查员退休或转任,职数收回。督查室主任职数收回后,督查职责由办公室承担并加挂牌子。
五、其他事项
(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民政局管理,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副处级)。
(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副处级)。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